權利變換協議合建的個別定義:

協議合建:

協議合建是指更新單元內的私有土地及私有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全體同意實施者所提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並於計畫核 定發布實施後,按雙方約定處理相關權利。換言之,協議合建的分配條件往往是由實施者(建商)自行計算,再徵求地主同意及簽署合建契約,通常是用更新後可分配權狀面積及車位為條件,但有可能各戶條件都不相同,看個人需求。

權利變換:

權利變換是指土地與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或實施者,提供土地、建築物、他項權利或資金,參與或實施都市更新事業,在都市更新計畫實施完成後按照更新之前的權利價值比例及提供資金比例,分配都市更新完成後建築物及其土地之應有部分或權利金。

共同負擔的項目有哪些?
共同負擔的項目有哪些?何謂共同負擔?

協議合建合約有什麼重點? 使用權利變換會不會比較好?

大家都了解到都市更新有非常多方式進行,從民辦、自辦、到公辦,要簽訂的合約讓你搞不懂嗎?若是走民辦的都市更新,再由建商介入的話,就需要簽訂『協議合建合約』或『權利變換合約』,這時就有很多要注意的細節,從更新前的估價到更新後的選屋,要如何避免與建商簽下不平等合約,造成財務損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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