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保證金相關規範: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

都市更新建案 起造人申請第六條至第九條之容積獎勵,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與直轄市、縣(市)政府簽訂協議書。

二、於領得使用執照前繳納保證金。

三、於領得使用執照後二年內,取得耐震標章、綠建築標章、智慧建築標章、無障礙住宅建築標章、通過新建住宅性能評估結構安全性能或無障礙環境評估。

前項第二款之保證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實際需要訂定;未訂定者,依下列公式計算:應繳納之保證金額=重建計畫範圍內土地當期公告現值×零點四五×申請第六條至第九條之獎勵容積樓地板面積。

起造人依第一項第三款取得標章或通過評估者,保證金無息退還。未取得或通過者,不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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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危老重建獎勵、5項補助、6項配套、3項便民程序|台北市危老條例懶人包

在都市更新的過程中,大家最在意的地方,就是危老重建獎勵補助!政府為了提高民眾進行重建的意願,在很多的政策上都給予優惠,根據台北市危老條例,究竟進行危老重建政府會提供哪些獎勵?相關補助該怎麼辦理?跟著耕薪建設的腳步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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